管理学大师德鲁克曾说,如果用一个词来描述管理的本质就是“责任”,用两个词来描述就是“责任、责任”,用三个词来描述就是“责任、责任、责任”。
责任的本质是什么?怎样才算负起了责任?管理者要承担什么责任?莫用“认真的态度”模糊了负责的本质,做事认认真真,一丝不苟就是负责?加班加点,勤劳肯干就是负责?愿意或主动接受任务就是负责?……
在多数人的头脑中有一种“认真=负责”观念。认为只要做事认真就算我负责了,而没有更进一步想清楚对什么负责。 “认真负责”其实包括两个意思:认真,讲的是态度,是一种姿态;负责,是要对结果负责。作为管理者,必须明白负责是对结果负责,而不是其它。做事的态度、行为和过程只是达成结果的条件,不能用态度、行为和过程来代表结果。
责任的常识(1):责任下移,核心是责任的代价
认真、受苦受累,加班加点,顶多算“敬业”,即便如此说,还是有些勉强。那到底什么是责任呢?责任就是“天塌下来老子顶着”,承担责任本质上是说,他愿意为完不成这个结果而承担他的“违约”代价。
在我们的训练营里,我经常会问学员,我说你可不可以明天不迟到?他说可以。我说要是迟到怎么办呢?他说放心吧我一定不会迟到,用我的人格担保。………说得我很无语,如果我们的责任承诺是这种状态的话,那领导得背负多大的道德责任?实际上这么简单的责任还是没有做到下移。
结果是给客户的,承诺是给自己的。不迟到是自己要的,而不是领导要的。这个入口错了,就越管越错。你如何让你的合作方相信你?就是“违约责任”。拍胸脯要有用的话,还要合同和法官干什么?对于“违约”代价 ,从心理学的角度,敢于公开承诺的,就是完成几率较高的。对于迟到,公开承诺——以当事人有感觉为标准,愿意自罚五块钱,还是自罚10个俯卧撑,自己来定就好。这样才符合“负责任”的底线要求。
责任的常识(2):中高层管理者,到底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?
“一个和尚挑水喝,两个和尚抬水喝,三个和尚没水喝”,这个故事从来都不是一个笑话寓言,而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很严肃的管理学命题。毕竟,领导总以为大家干等于人人干。而下属却会觉得大家干=别人干=我不干。所以,不要试图去解决三个和尚没水喝的问题,而是要问,为什么在你的管理里出现了“三个和尚”?所以问题来了:当一个下属犯了错误的时候,领导要承担什么责任?
众多的学员会回答,连带责任,领导责任,罚款的责任......。都对,但都不是核心的问题。领导是下属的客户,下属犯错了,当然你承担了结果没有达成的后果,这也算“连带”,当然没有错。但是领导者的使命并不是做法官来做事后的判断啊——尽管每一件事情都应该有个事后判断。领导者的使命,至少应该是“防止”这类事情的发生——如果事情说的清楚,定义得明确,为何还错了呢?
所以,领导者要承担的是“制度设计”的责任,让每个人对自己“负责”。如果当事人在合适的制度里,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对自己负责,自然就有结果。我们明确提出中高层领导者的三个责任,即结果的追踪者,制度的捍卫者,文化的传播者。
成为领导者之前,首先得是个合格的管理者。即对结果并不是亲力亲为,还是确保组织的结果。对团队亦有纪律与制度的要求。对企业文化的实践与传播。挺简单,也挺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