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完电影《第二十条》之后,笔者心情久久不能平复。我在思考:法律到底是什么?它维护的又是什么呢?
看过电影的人应该知道“第二十条”是关于正当防卫的相关条例,虽然明文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判断标准,但是不排除有特殊情况的存在。比如电影中公交车司机见义勇的过程中,因下手过重导致施害者受伤,一审判为故意伤害罪,有期徒刑3年。
这不禁让笔者联想到,我们在判断问题的时候,到底是应该讲对错?还是讲利弊?讲对错的情况下,公交车司机的见义勇为是没有错的,应不给予处罚;而如果是讨论利弊的情况下,公交车司机致使他人受伤,确实是应该承担后果的。
这也是笔者今天想跟大家分享的一个哲学概念叫做“二律背反”。
二律背反
“二律背反”是由18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提出来的,它指的是双方各自依据普遍承认的原则建立起来的、公认的两个命题之间的矛盾冲突。这些命题虽然各自成立,但却相互矛盾,无法在现实中并存。
给大家举个简单的例子,例如我们管理中的“个人价值”和“集体价值”就是各自成立,但却相互矛盾的命题。到底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要强调个人价值还是集体价值?是鼓励他们活跃思维,有自己的想法?还是牺牲个人特性,为公司的发展努力?
再比如在大环境如此不确定的情况下,公司的发展应该是求稳定还是做变革?也是一个“二律背反”的经典案例。
我们再回头看这两个命题,“个人价值vs集体价值”,“变革创新vs稳中求进”都是我们试图跳出碎片化的知识和局部化的认识,试图跳出经验和事实,对事情真相做整体把控时容易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。就像是盲人摸象,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摸到了大象的全部,但其实都只摸到了大象的部分。
我们要明确知道每个人的知识都是有限的,而恰恰是这种有限性在不断提醒我们要谦卑,要学会接受对立观点的相对合理性,才能丰富我们碎片化的知识,对全局有更好的把控。
再回到电影本身,如果法律只站在“受伤轻重”的角度进行判决,就失去了法律存在的价值。所以无论是对错,还是利弊,在法律定罪的问题上,永远是要二者兼并的,因为法律不仅要捍卫人民的物质利益,更要考虑道德和人格层面。法律况且如此,人生又何尝不是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