质量管理部门职责不明确,不仅影响工作效率,而且容易造成人心不稳。
应当有文件化的质量管理组织和单位隶属;
质量管理内部人员应有明确的职责分工(职位说明书);
文档化的质量管理权限-如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放行权等;
有培训计划和培训执行记录;
有内部奖惩制度,与工资挂钩;
收集和分析产品质量数据,并与部门和负责人的绩效挂钩。
进料检验-原料、辅料、包装材料等;
过程监控-人、机、料、法、环;
品质检验-人员、时机、依据、权限;
校正和管理监控测量装置;
质量保证能力-建立和推进质量体系;
品质计划-产品标准、操作指导书、工艺文件、记录;
客户投诉过程管理-原因分析、正确措施、程序化;
原材料/辅料/包装材料验收员(原材料专员);
品管员-过程监控与指导、客户投诉的处理与跟踪;
质检员-半成品、成品感官检验、检验样品取样;
化验员-实验室检验;
发货监装员;
系统推广与考核;
标准化管理员-官方文件的接收和处理、企业标准的制定和备案、本部门第三层文件的起草和修订、计量器具的管理。
质检工作:
工艺(生产工艺)质量检验(IPQC)
进料质量检验(IQC)
安装质量检验
出货质量检验(OQC)
质量体系(QS)
品质工程(QE)
质量保证(QA)
供应商质量管理(SQA)。
主要项目:
质量管理、质量检验体系是否健全;
产品质量检验、生产过程控制是否健全有效;
是否定期校正测量检验器具,落实质量标准;
关键生产工艺质量检验制度的实施情况;
原材料、外购件、成品质量检验是否到位,是否有记录;
质量认证体系运行是否全面有效。
有明确的检测标准;
验收流程要明确;
取样方法应正确;
供应商应定期进行现场评估;
定期统计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质量;
供应商产品质量异常需及时沟通;
应有明确的供应商评估方法;
供应商持续出现质量问题应有明确的处理方法;
提高供应商产品质量后要及时跟踪;
明确规定供应商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方法,并在相应的合同中予以明确;
进料检验组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质;
进料检验报告应明确,并得到合理的储存;
原材料存在轻度质量问题,生产线急需耗时,应有明确的特殊采购程序,并规定特殊采购许可人;
紧急放行应当有明确的程序,并规定紧急放行许可人;
不合格的原材料应有明确的处理方法;
规定退货的货物应当及时退还。
合理配置过程检验和监控人员;
工艺检验和监测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应符合要求;
工艺检验和监控力度应满足公司防止商品出现不合格品的要求;
如何处理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应有明确的措施;
商品不合格时,应及时传递信息;
商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原因要明确由谁来分析;
过程中使用的统计技术应满足公司的需要;
过程检验和监控人员和车间需要有效的沟通渠道,形成产品质量的概念,而不是检测;
商品订单的特殊要求应及时传达给过程监控人员。
有准确、合适、充分的作业指导书;
具有准确、合适、充分的工艺检测标准;
有明确的工艺检验过程和质量控制点;
有过程检验记录/监控记录,真实可行;
有异常处理文档化过程的程序;
半成品放行权要明确规定;
有文档化的过程检测状态标准和区分,并有效实施;
有相关的质量问题和统计分析。
要有明确的质量检验标准;
质量检验(含实验室工作人员)的能力和素养应符合相应的要求;
质量检验抽样方法应合理;
每个客户/订单的特殊要求都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;
有文件规定成品标识方法并取得有效实施;
有效防止成品漏检的方法;
有文件规定成品异常处理程序,如处理方法、许可权限等;
谁允许质量检验结果;
成品是否可以特别放行,如果可以特别放行,应该达到什么水平才能特别放行,审批权限应当明确规定;
成品检验报告应明确,并合理储存。成品检验报告可追溯到相应的生产组、批号、日期和重要原材料;
需要有发货监装记录,记录完整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