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上一期分享中,笔者给大家介绍了P阶段的第二步——现状调查《精益改善:问题解决型课题——现状调查》,今天继续给大家分享P阶段的第三步——目标设定。
首先,我们在问题解决型课题中有两种目标,分别为:指令目标、自定目标。指令目标就是按照上级要求、客户要求或者标准要求而设定的课题目标;自定目标就是按照症结问题所占比重而设定的课题目标。
1、 目标设定的水平
(1)目标要有一定的挑战性(高于要求)
(2)目标应是通过小组的努力可以达到的
2、 设定目标要注意的问题
(1)目标设定不宜多
(2)目标要与问题相适应
(3)目标要明确表示
从上面的内容就能发现,原来我们目标设定也是遵循SMART原则的。还是要给不熟悉的小伙伴介绍下SMART原则是什么。
1、具体性(Specific):目标必须明确具体,不能笼统
例如,“提高英语水平”不是一个具体的目标,而“在三个月内通过英语四级考试”则是具体的目标,明确了要做的事情是通过英语四级考试,时间是三个月内。
2、衡量性(Measurable):目标必须能够衡量,以便确定进展
例如,“减少工作中的错误”不是可衡量的目标,而“在本季度将工作中的错误率降低至5%以下”则是可衡量的目标,有明确的量化指标。
3、可实现性(Attainable):目标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和资源范围内可以实现
例如,“一个月内成为公司总裁”不是一个可实现的目标,而“在一年内晋升为主管”则是一个相对可实现的目标,考虑了自身能力和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。
4、相关性(Relevant):目标必须与整体目标和任务保持一致,对最终结果有贡献
例如,如果公司的目标是提高市场份额,个人设定的目标“学习绘画技巧”可能就不具有相关性,而“提高销售业绩20%”则与公司目标相关。
5、时限性(Time-bound):目标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截止日期
例如,“完成项目报告”不是一个有时限的目标,而“在本周内完成项目报告并提交给领导”则是有明确时间限制的目标。
SMART原则广泛应用于个人和团队目标设定、绩效考核等方面,帮助制定更加清晰、有动力且可实现的目标,从而提高绩效和实现目标的可能性。
从这里就能发现,管理都是相通的,我们作为管理者更多的是去关注,每个原理规则下的底层逻辑是什么。
P阶段的第三步——目标设定的内容到此结束,关注新易咨询,敬请关注精益改善——问题解决型课题的后续内容。